儲備進口比率法是美國經(jīng)濟學家羅伯特·特里芬(Robert Triffin)教授在1947年提出采用儲備進口比率法來衡量外匯儲備,在1960年出版的《黃金與美元危機》一書中總結(jié)了幾十個國家的歷史經(jīng)驗,并得出結(jié)論說:一國的國際儲備額應同其進口額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,這個比例關系應以40%為最高限,20%最低限。

出處

《黃金與美元危機》

提出時間

1947年

定義

一般認為,一國持有的國際儲備應能滿足其3個月的進口需要。照此計算,儲備額對進口的比率為25%。這即所謂的

儲備進口比率法

優(yōu)缺點

儲備進口比率法的優(yōu)點是:簡明易行。這是它廣為各國與國際組織所采用的原因所在。但是,儲備進口比率法也有明顯的缺點:第一,它在理論上存在缺陷,即:國際儲備的作用并非是支付進口,而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。第二,各國情況不同,比如,各國對持有的國際儲備的好處與付出的代價看法不同,各國在世界經(jīng)濟中所處的地位不同,等等。這些差異決定了各國儲備政策的差異,因而各國對儲備的需要量也就不同,所以,只用進口貿(mào)易這個單一指標作為決定各國國際儲備需求數(shù)量的依據(jù),自然就失之偏頗。